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2016-04-14 08:52

根据工作需要银川市环保局面向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环境监察工作人员6名。

一、选调职位

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6名)

工作人员6名,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报考事业编制(参公)职位的范围:全区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应是1981年4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各选调职位具体要求:

单位

岗位

人数

年龄

专业

名额分配

其他

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

工作人员

 

6

35岁以下

环境工程

   2名

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法律

   1名

化学

   1名

化学工程与工艺

   1名

环境科学

   1名

(7)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必须在招录机关服务期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报考。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纳入制编、工作时间截至2016年4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1542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职位的,到银川市环境保护局综合处报名(银川市金凤区行政中心1号楼515房间)。

报考者从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2份,以及3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任职或参加工作时间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需经原所在单位审核报名信息,签暑报考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银川市环保局分别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各选调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调名额。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主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重分,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组织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职位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选调岗位(不超过2:1)的办法确定差额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由银川市环保局制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主要对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全面考察,考察总分为30分。

2、确定人员。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计算出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考试成绩×70%+考察组评分×30%。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考生承担,体检合格的方可选调。

(五)公示与办理手续

1、公示。综合报考者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由各选调单位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银川市环保局报市编办提请市编委会议研究审定(或市编委主要领导审签)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后发现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依次按程序递补。

四、纪律要求

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更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0951-12380

咨询电话:0951-6889150(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