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在全区村级党组织中开展“三大三强”促脱贫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7〕74号)及《关于对全区连续任职20年以上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给予奖励补贴的规定》(宁党办〔2009〕96号)文件精神及相关通知要求,在各县(市)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2017年全市新增7名同志符合享受自治区累计任职20年以上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政策。为全面了解掌握拟享受奖励补贴人员的任职、奖励、计划生育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公示如下:
一、金凤区(2人)
张平,195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84年-1987年任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盈南村村委会主任,1998年至今任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盈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00年获自治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先进个人”称号。
汪山,195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至今任金凤区黄河东路街道双渠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04年双渠口村党支部被自治区党委评为“全区先进村党支部”。
二、贺兰县(1人)
王存有,195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72年-1979年任贺兰县常信乡四十里店大队大队长,2001年-2016年任贺兰县常信乡四十里店村党支部书记。2015年获“自治区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三、灵武市(4人)
谢强,194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79年-2010年任灵武市梧桐树乡李家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07年获自治区党委表彰任职25年以上村党支部书记。
庄伏,194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76年-2008年任灵武市梧桐树乡梧桐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07年获自治区党委表彰任职25年以上村党支部书记。
纪彦忠,195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4年至今任灵武市梧桐树乡北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00年所在村获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刘成,195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89年至今担任灵武市梧桐树乡沙坝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07年获自治区党委表彰任职25年以上村党支部书记。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同志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市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银川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收。举报电话:(0951)6888448。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银川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银川市委组织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其推荐享受奖励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