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银川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荐上报享受自治区累计任职20年以上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的公示公告
2020-03-08 15:25

根据自治区《关于在全区村级党组织中开展“三大三强”促脱贫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7〕74号)及《关于对全区连续任职20年以上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给予奖励补贴的规定》(宁党办〔2009〕96号)文件精神,在各县(市)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2020年全市新增1名同志符合享受自治区累计任职20年以上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政策。为全面了解掌握拟享受奖励补贴人员的任职、奖励、计划生育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公示如下:

胡学忠,男,194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71年10月至1991年10月担任彭阳县冯庄乡高庄村党支部书记;1995年1月至2003年11月担任彭阳县冯庄乡高庄村党支部书记。2007年6月获得自治区党委任职25年以上村党支部书记荣誉。

公示期为202039日至2020313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同志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市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银川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收。举报电话:(0951)6888771。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银川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银川市委组织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其推荐享受奖励补贴资格。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工作的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