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我市符合申报享受任职累计满20年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对象进行了全面审核,并征求当地纪委监委、政法、统战、信访等部门意见。经审核,2023年全市新增符合享受累计任职满20年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奖励补贴的人员共7名。为全面了解掌握新增享受补贴人员的任职、奖励、廉洁自律等情况,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新增人员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王 永,男,195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1987年12月至2010年11月任兴庆区大新镇塔桥村党支部书记,连续任职23年。1988年9月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三十周年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
2.杨文林,男,195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3月至1991年9月任灵武市郝家桥镇崔渠口村村委会主任,1991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灵武市郝家桥镇崔渠口村党支部书记,累计任职24年。2004年6月所任职村被自治区党委评为“全区先进村党支部”。
3.张明林,男,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5月至2002年1月任灵武市东塔镇宋桥村村委会主任,2002年1月至今任灵武市东塔镇宋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累计任职26年。2021年5月所任职村被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第二届自治区移风易俗工作先进村镇。
4.李国兵,男,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12月至2006年5月担任永宁县望洪镇新华村村委会主任,2006年5月至今担任永宁县望洪镇新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累计任职25年。2019年12月所任职村被国家民委评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
5.丁 勇,男,195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82年1月至1992年12月担任永宁县李俊镇友爱村村委会主任,1992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永宁县李俊镇友爱村党支部书记,累计任职26年。2007年6月被自治区党委评为“25年以上村党支部书记”。
6.王天星,男,195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6年1月至1992年12月任贺兰县常信乡团结村村委会主任,1999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团结村党支部书记,累计任职24年。2004年6月所任职村被自治区党委评为“全区先进村党支部”。
7.赵 文,男,195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1月至1990年12月任贺兰县金贵镇金贵村村委会主任,1990年12月至2007年10月任金贵村党支部书记,累计任职22年。2000年12月被自治区党委评为“1998—2000年度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个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人员存在的问题或相关线索,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反映。来信请寄:银川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银川市行政中心1119室)。举报电话:0951-6888771。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应提供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中共银川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