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制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对全市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指导;
2、负责对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市委管理的国有企业、控股企业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市委组织部管理干部和国有企业、控股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察任免;
4、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做好区党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待遇、退(离)休报批;
5、指导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6、负责组织落实培养中青年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后备干部工作;
7、承办有关处级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等事宜;
8、组织实施县处级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
9、负责处级干部统计和市委管理干部名册编制;
10、负责有关干部、人事工作文件的审核会签工作;
11、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