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 织和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促进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2、研究制定全市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对全市行业管理部门党组织抓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规范和理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隶 属关系,直接管理党员数量多、社会影响大的大中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党组织。
4、加强对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提出加强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5、指导做好全市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的 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协调指导全市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立工 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7、总结推广全市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 作经验,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8、承担市委非公经济党工委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