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办职责
2013-09-25 16:00

1、贯彻实中央、省、市才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政策研究、综协调、监督检查服务

2、认真行组织部门对人工作的牵头抓总责,负责建立起在市人才作领导小组统一有关部各负其责其职工作机制会议制度工作责任主导相关门抓好落实;

3、负责定全市人才工作划、意见、政策措施,及时了解和掌握全人才工作和人才伍建设情根据市经济发展对人的需 求及时向政府以市人才工作领导组提出工作意见

4、负责市委、市政府以有关部门报告全人才工作,对人才工作出的新情况、新问提出具体的工作见和

5、负责导全市人才培养目的实施,抓好才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织以市委、市政名义命名表彰或荐上报的各类优秀人才的拔和管理工作;

7、在市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

8、建立组织实施各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政主要领导人才工作目标任制,加强对人工作的指导与监

9完成市委及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

10、宣传党的人才政策和秀人先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