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递交入党申请书: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申请人经一段时间培养考察后,表现较好的经支委会 讨论通过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及时制定 1-2 名正式党员做入党 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积极分子须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条件成熟的按下列 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联系人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考察情况、党小组进行酝 酿、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召开支委会。确定后党支部要及时指定 2 名正式党 员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4、集中培训:对发展对象进行 5-7 天(或不少于 40 学时)的集中培训。
5、征求意见: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进行公示(7-10 天)等形式听取党 内外人士的意见。填写《入党志愿书》。
6、通过接受预备党员;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后,采取举 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的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 的正式党员半数,可以通过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上级党委派人同发展对象谈话,经党委研究后审批。
7、人党宣誓:预备党员面向党旗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经一年预备期考验。
8、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当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后,经支部大会讨论,与会同志采 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做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