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主办:银川市委组织部

银川市出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问责办法

2014-05-07 10:25
    银川市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注重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和完善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近期制定出台了《银川市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问责暂行办法》,用铁规治理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用长效机制约束执法不力现象,从制度上保证违法违章建设不反弹。 
    一是明确问责对象。将全市各级对违法违规建设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均列为问责对象。特别是对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工作中在岗不在位、在位不谋事,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尽力,做事不顶事、把事不当事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二是严格问责情形。对擅自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补办相关批准手续,未将查处、纠正、制止违法违规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未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建设巡查管控、督查等制度和措施,未依法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查处,谎报、瞒报、拒报、漏报违法违规建设等10种情形进行问责。 
    三是规范问责方式。问责方式包括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行政告诫、考核扣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暂停职务、责令辞职、建议免职9种形式。根据情节、危害和影响,单独或同时适用。问责的程序依照《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和《银川市实施<问责办法>程序规定》执行。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行动中由1名市级领导牵头,纪检、国土、规划等9个责任部门共同参与,采取集中部署、联合执法的方法,严查占用公共用地、私搭滥建等违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核实登记“两违建筑”1987处984万平方米,拆除195处49.8万平方米。